簡單幾個步驟就讓英文重生!

大家聽到後竟然都大聲叫好

為避免台灣遠洋漁業被歐盟舉「紅高雄美語老師 多益考試時間長度牌」貿易制裁,立法院院會今天(5日)三讀通過「遠洋漁業條例」、「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」及「漁業法修正案」等遠洋漁業三法,未來台灣籍漁船若犯有非法捕撈等重大違規時,將依漁船噸位不同,分四級處分,最重單次可處罰新台幣3千萬元,全民英檢初級初試 英語家教彰化 推薦並得收回漁業證照,甚至廢照。

台灣遠洋漁船在公海捕魚被國際組織發現違法捕魚,歐盟去年10月對台灣遠洋漁業舉出黃牌,分三階段審查改善情況,最後期限為明年3月底。為避免台灣的遠洋漁業被貿易舉紅牌,遭歐盟制裁,危急新台幣70億元的漁業商機,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「遠洋漁業條例」,明定若違反包括無漁業執照從事遠洋漁業、未裝設船位回報器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而出港、未經核准進入他國管轄海域從事漁撈作業、故意捕撈或銷售禁捕魚種等19項重大違規行為者,將依照漁船噸位分成四級處罰;總噸位500以上漁船最重將處新台幣3,000萬元罰鍰、總噸位未滿50漁船若違法,也可處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,累犯者,將加重處罰,最高可處4,500萬罰鍰。除了處罰鍰外,最重並得收回或廢止漁業證照、漁船船員手冊及幹部船員執業證書。

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表示,修法主要還有將處罰船隻的分級從三級改為四級,區分出小型船的處罰,不僅維護海洋資源,更保障合法捕撈。他說:『(原音)這次的修法可能很多漁民會覺得怎麼處罰的這麼重,事實上我們不是在處罰漁民,而是為了維護海洋的資源,保障合法的捕撈,可以說這是一個進步而且健康的修法。』

另外,院會也通過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」及「漁業法修正案」,與「遠洋漁業條例」併稱遠洋漁業三法。修法明定漁船船籍對該國漁船欠缺管控機制、被他國國際漁業組織列為打擊花蘭英文家教 推薦 英文家教中心哪裡找英文家教老師 高雄英語家教 推薦全民英檢初級試題 英語家教南投 推薦非法、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不合法之國家,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的漁船名單,非經主管機關許可,我國人不可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。同時,修法高雄找英文家教老師 台南英語家教 推薦也增定遠洋漁業條例廢止、收回漁業證照尚未執行完畢或罰緩尚未繳納者,也屬不予核發漁業證照之列。

台北補英文 英文寫作軟體
arrow
arrow

    yq28us6w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